对水利建设分部工程的质量结论核备、单位工程以及大型枢纽主要建筑物的分部工程验收的质量结论核定
事项编码 |
070011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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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分类 |
行政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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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对水利建设分部工程的质量结论核备、单位工程以及大型枢纽主要建筑物的分部工程验收的质量结论核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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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依据 |
【部门规章】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依据名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 发布号令(文号):2006年12月18日水利部令第30号发布根据2014年8月19日水利部令第46号第一次修改根据2016年8月1日水利部令第48号第二次修改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十六条 分部工程验收的质量结论应当报该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核备;未经核备的,项目法人不得组织下一阶段的验收。 单位工程以及大型枢纽主要建筑物的分部工程验收的质量结论应当报该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核定;未经核定的,项目法人不得通过法人验收;核定不合格的,项目法人应当重新组织验收。质量监督机构应当自收到核定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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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主体 |
bte365娱乐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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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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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和标准 |
本事项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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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期限 |
2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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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期限 |
2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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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 |
bte365娱乐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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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海淀区荷清路五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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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 ,下午 13:3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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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10-826877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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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权限 |
终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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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
010-88405800 |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资料核查表(样表).doc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空表).doc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样表).doc
单位工程验收质量结论核定表(空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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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空表).doc
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样表).doc
分部工程验收质量结论核备(定)表(空表).doc
分部工程验收质量结论核备(定)表(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