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水许可
事项编码 |
010024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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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分类 |
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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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取水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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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依据 |
1、[法律]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依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发布号令:1988年1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2002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订2002年8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4号公布自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修正根据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法条内容:第七条:国家对水资源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第四十八条 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但是,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水的除外。 2、[行政法规]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依据名称: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发布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3号 法条内容:第十九条 禁止擅自在中型以上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各1000米范围内抽取地下水、架设浮桥以及修建其他危及公路桥梁安全的设施。 在前款规定的范围内,确需进行抽取地下水、架设浮桥等活动的,应当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等有关单位会同公路管理机构批准,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方可进行。 3、[行政法规]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依据名称: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发布号令:2006年2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0号发布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法条内容:第四条 下列情形不需要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 (五)为农业抗旱和维护生态与环境必须临时应急取水的。 ……第(五)项规定的取水,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同意。第十条:申请取水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向具有审批权限的审批机关提出申请。第十四条 取水许可实行分级审批。…… 其他取水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审批权限审批。 4、[行政法规]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依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发布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52号 法条内容:第四十四条 地下水资源具有水资源和矿产资源的双重属性。地下水资源的勘查,适用《矿产资源法》和本细则;地下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适用《水法》和有关的行政法规。 5、[地方性法规] 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依据名称: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 发布号令: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8号) 法条内容:第四十条第一款:直接从河流、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政府规章] 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 依据名称:北京市自建设施供水管理办法 发布号令: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86号 法条内容:第四条:自建供水设施取水或者已建成的自建供水设施增加取水量的,应当按照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的规定到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取水许可手续。 7、[政府规章] 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 依据名称:北京市地热资源管理办法 发布号令: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35号 法条内容:第八条第二款:开采热水型地热资源,必须凭市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允许开采通知书先到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取水许可证,凭取水许可证到市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采矿许可证。 8、[部门规章]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依据名称:取水许可管理办法 发布号令:2008年4月9日水利部令第34号发布根据2015年12月16日水利部令第47号修改 法条内容: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分级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取水许可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9、[其他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 依据名称: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 发布号令:京政发〔2012〕25号 法条内容:(六)严格取水许可与用水指标管理。利用取水工程或设施直接从河流、湖泊或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办理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年用水总量5万立方米以下的,由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年用水总量5万立方米以上的,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中年用水总量超过50万立方米的,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市政府批准。区域、行业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年度用水计划控制指标,要暂停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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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主体 |
bte365娱乐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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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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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和标准 |
本事项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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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期限 |
2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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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期限 |
1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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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 |
bte365娱乐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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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海淀区东北旺南路甲29号(上地办公中心西侧),海淀区政务大厅四层151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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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 ,下午 13:3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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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10-52807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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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权限 |
终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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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
010-88405800 |
附件2:取水许可申请书(空表).doc
附件3:bte365娱乐场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样表).doc.doc
附件4:bte365娱乐场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空表.doc.doc